国务院总理近日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修订后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加强生猪屠宰管理,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,让人民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所在。《条例》的出台意义重大,其围绕质量安全补充完善了若干规定,“这些规定将对屠宰行业产生深远影响,为肉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”,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沈建忠说。
实行质量管理规范管理
原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于1998年实施。它曾经引领我国生猪屠宰行业逐步转入法治化轨道。作为业内专家,中国肉类协会会长、世界肉类组织副主席李水龙对此深有体会:“通过实施定点屠宰制度,监管能力得到提升,生猪屠宰经营行为得到规范,屠宰集中度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。”
近年来原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。李水龙说,总体上看,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仍然存在整体生产方式落后、技术水平不高、企业竞争力不足等突出问题,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仍不容忽视。
沈建忠举例说,目前,我国生猪屠宰企业中小型屠宰企业占比超过60%,屠宰加工条件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,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。
《条例》对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推行,即针对这一问题。《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: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应当遵守规定的操作规程、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,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。
沈建忠说,实行“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(GMP)”管理,在加工环境、卫生设施、生产用水、设备工具、加工过程和生产管理等方面实施严格的标准或行业标准,是《条例》的新要求,是生猪屠宰企业从事生猪屠宰生产活动的基本要求,是实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,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。“屠宰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,合理的生产过程,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,确保屠宰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法规要求。”
在沈建忠看来,《条例》为实施GMP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,将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,推动屠宰企业实行屠宰、加工、销售、配送一体化发展,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,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将踏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。